臺灣王澤鑒教授的新作——《民法叢書》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
臺灣著名民法學家王澤鑒教授,早已為祖國大陸法學界所熟
悉,這不僅因為他多年來致力于祖國大陸和臺灣地區(qū)之間的法學交
流工作,深得祖國大陸法學界人士的敬佩,更因為他的著作《民法
學說與判例研究》于數(shù)年前在大陸出版,這部八集的巨著也受到祖
國大陸民法學界的重視:王澤鑒教授在臺灣大學擔任民法教職數(shù)十
年。在引導學生研究民法時,不僅向?qū)W生傳授最全面、最先進的理
論知識,更注重教導學生如何運用理論以處理實際問題。他不僅在
教學中貫徹他所侶導的“實例教學法”,也在研究工作中運用理論
與實例結(jié)合的方法。他的著作以《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為名,就
說明他對理論與實例的并重。數(shù)十年來,他的這種研究工作已經(jīng)愈
趨精致,甚至使臺灣地區(qū)的民法學的研究達到一個更高的水平。這
樣說是不過分的。
大陸法學派的學者,因為他們國家多有民法典,所以在民法教
學中注重以民法典為依托的理論闡述。當然,在講述理論中也少不
了舉例說明。這時,舉例只是一種輔助方法,一般不寫在著作中,
也不受到十分重視。中國傳統(tǒng)的(自民國直到現(xiàn)在)民法教學就是
這樣的。
近年來也有學者提倡英美式的案例教學法,據(jù)我看來,根據(jù)案
例教學有其不足之處。因為案例是有限的,其涉及的理論不會包羅
民法全部,因而僅靠闡釋案例,并不能把民法理論全面地講到。
為把這兩方面結(jié)合起來,王澤鑒教授提倡一種方法,這就是在
他的一套新的著作——《民法叢書》——中所應(yīng)用的“實例研習”
法。這種方法就是在講授民法理論時,通過一定的實例去講述.而
不是僅僅講抽象的理論。這些實例有的取自現(xiàn)實的司法實踐(即如
判例和案例),有的出自講授者的設(shè)想或編制,因而可以涉及民法
的每一方面、每一理論,而不受限制,這是其與判例教學不同的地
方。另一方面,這些實例仍是按照民法的體系,以民法法典的編制
體系為依托。學生學過后得到的仍是全面的民法理論,不只是一些
片斷的東西。
這種方法在德國、日本也得到運用,收到很好的效果。王澤鑒
教授大力提供這種方法,編成一整套著作,用以教育研習民法的學
生。他這種致力于民法教育的精神,實在難能可貴,令人敬佩。
王澤鑒教授的這套著作,著手于十余午前,最初于1982年在
臺灣地區(qū)出版,經(jīng)反復修改補充,始成現(xiàn)在的規(guī)!,F(xiàn)在承王教授
慨允,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在祖國大陸以簡體字出版。祖國大陸
的民法體系雖與臺灣地區(qū)現(xiàn)在的“民法”體系略有差異,但就整體
言,民法理論基本相同,所以這部書對祖國大陸的民法學者而言也
是十分有用、有所教益的。
現(xiàn)在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杜首先出版這部書的頭兩冊,第一冊
是《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第二冊是《民法總則>。在第一冊的第
一章(《緒說》)中,王教授本其數(shù)十年教學研究之心得,詳細講述
學習民法的目的與方法。在第二冊第一章(《緒論》)中,王教授特
別把德國法學家耶林的著作《法律的斗爭》加以轉(zhuǎn)載。這些做法具
見王澤鑒教授淳淳詩人的苦心,我相信王教授的這種努力能在祖國
大陸民法學界開花結(jié)果,則更為兩岸法學交流的盛事矣。
當《民法叢書》首兩冊在北京出版之日,謹書數(shù)語,以向祖國
大陸民法學界介紹,是為序。
謝懷拭
2001年4月于北京時年八十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