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公告(第2號)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公告(第2號)
山東省德州市人大常委會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公告(第2號)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公告(第2號)
德州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根據(jù)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孟祥剛的提請,任命:
李進生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蔡學英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王鯤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鄒勇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孔祥波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許本海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楊文杰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庭長;
劉偉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一庭庭長;
羅清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二庭庭長;
韓金明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三庭庭長;
葉楠楠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
亓燦新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魏濤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郭偉偉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孫文成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李敏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姜南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王子超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鄭衛(wèi)華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王芳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高曉敏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
張小雪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
李玉鵬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郭依靜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趙瑞玲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審判員;
高世民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一庭副庭長;
李波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二庭副庭長;
王飛雁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三庭副庭長;
司曉博、李朝輝、馬麗華、宋冬梅、林清梅、宋珊珊、史洪軍、楊科、郭喜珂、齊鳳鳴、許萬彪、張梟烈、高峰、孔祥龍為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馮世聯(lián)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wù);
高振平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職務(wù);
許本海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庭長職務(wù);
唐軍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二庭庭長職務(wù);
華登峻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三庭庭長職務(wù);
劉偉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wù);
李玉鵬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李進生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高志剛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蔡學英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劉林林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wù);
崔書江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王飛雁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鄒勇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楊文杰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李波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wù);
高世民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wù);
孔祥波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wù);
王鯤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wù);
高繼軍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職務(wù);
韓金明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羅清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三庭副庭長職務(wù)。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