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設立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的決定
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設立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的決定
安徽省馬鞍山市人大常委會
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設立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的決定
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設立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的決定
2020年1月5日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定: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設立財政經濟(預算)委員會、監(jiān)察和司法(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農業(yè)與農村委員會、城鄉(xiāng)建設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委員會、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