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9887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新舊條文對照與適用精解
- 作者:劉春玲
- 出版社:中國法治
- 出版時間:2025年8月
- 入庫時間:2025-8-22
- 定價:59
圖書內(nèi)容簡介
"本書是《治安管理處罰法》新舊條文對照簡明解讀圖書,采取新舊條文對照+新法解讀的表格形式,對法律修改、增刪之處一一表明并進行闡釋,便于讀者快速掌握新法的基本精神。
本書的條文解讀簡潔、精煉,理論性與實踐性兼顧,同時標注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的名稱索引,便于讀者進行檢索,補充知識鏈,全面掌握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
本書字數(shù)適中(10萬字左右),便于查找,是廣大執(zhí)法人士與高校師生的必備案頭書、口袋書,也是新治安管理處罰法培訓必備資料。"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據(jù)】
第二條【工作原則與政府職責】
第三條【處罰對象和實施機關(guān)】
第四條【處罰程序適用原則】
第五條【空間效力范圍】
第六條【處罰基本原則】
第七條【主管部門和案件管轄】
第八條【處罰與民、刑責任銜接】
第九條【多元調(diào)解機制】
第二章 處罰的種類和適用
第十條【處罰種類】
第十一條【涉案財物處理】
第十二條【未成年人處罰及處理】
第十三條【精神病人、智力殘疾人處罰及處理】
第十四條【盲聾啞人處罰】
第十五條【醉酒人處罰及處理】
第十六條【數(shù)行為并罰】
第十七條【共同違法的處罰】
第十八條【單位違法處罰】
第十九條【正當防衛(wèi)】
第二十條【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情形】
第二十一條【認錯認罰從寬】
第二十二條【從重處罰】
第二十三條【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情形】
第二十四條【未成年人矯治教育】
第二十五條【處罰追究時效】
第三章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第一節(jié) 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第二十六條【擾亂機關(guān)單位、公共場所、公共交通秩序及破壞選舉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第二十七條【擾亂國家考試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第二十八條【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第二十九條【故意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投放虛假的危險物質(zhì)或者揚言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為的行為和處罰】
第三十條【尋釁滋事的行為和處罰】
第三十一條【組織、利用邪教,冒用宗教、氣功名義擾亂社會秩序,制作、傳播宣揚邪教、會道門內(nèi)容的物品、信息、資料的行為和處罰】
第三十二條【故意干擾無線電業(yè)務(wù)、對無線電臺(站)產(chǎn)生有害干擾、擅自設(shè)置無線電臺(站)的行為和處罰】
第三十三條【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及其數(shù)據(jù)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第三十四條【組織、領(lǐng)導傳銷,脅迫、誘騙他人參加傳銷的行為及處罰】
第三十五條【從事影響國家重要活動、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huán)境和氛圍的活動,侵害英烈名譽及宣揚侵略的行為和處罰】
第二節(jié)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第三十六條【違反危險物質(zhì)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第三十七條【危險物質(zhì)被盜、被搶或丟失不報告、故意隱瞞不報的行為和處罰】
第三十八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的行為和處罰】
第三十九條【盜竊、損毀重要公共設(shè)施、移動、損毀國(邊)境標志設(shè)施,影響國(邊)境管理設(shè)施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十條【妨礙交通工具安全運行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十一條【妨礙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線路運行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十二條【妨礙火車行車安全、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十三條【擅自安裝使用電網(wǎng)、道路施工妨礙行人安全、破壞道路施工安全和破壞公共設(shè)施、違反規(guī)定升放攜帶明火的升空物體、高空拋物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十四條【舉辦大型活動違反有關(guān)規(guī)定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十五條【公共活動場所拒不執(zhí)行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十六條【無人駕駛航空器違反空域管理規(guī)定進行飛行的行為和處罰】"